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建筑業協會對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工程評選工作的安排的要求,從2010年起,將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以下簡稱魯班獎)的評選工作調整為每兩年一次。為確保2010~2011年度魯班獎評選工作圓滿完成,今年魯班獎第二批工程的申報工作將提前開展,計劃于2011年3月中旬發出申報通知,4月接收申報資料,6月組織工程復查,8月組織評審,9月召開表彰會。 請各有關單位按文件要求做好申報準備工作,并按廣東省建筑業協會要求在2011年3月5日前將本年度魯班獎創優申報計劃報到省建筑協會。詳情請上廣東省建筑協會網站(www.gdcia.org)查詢。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