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文件
工質字〔2011〕4號
關于開展201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
先進個人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關聯協會,相關單位:
長期以來,參與創建國家優質工程的建設者,認真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方針,精心組織工程建設,嚴把工程質量關、安全關。其中,企業主要負責人在創建國家優質工程活動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做出了突出貢獻。參建各方近年來反復要求通過一定形式對此予以肯定。據此,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決定,開展201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先進個人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評選范圍
獲得201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獎的項目。
(2)評選數量
該獲獎項目的業主、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各一人。
(3)評選條件
獲獎項目的業主、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4)申報資料
①《201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先進個人申報表》(見附件);
②個人照片(jpg格式,一張兩寸彩色證件照,2至3張現場工作照)。
(5)獎勵形式
由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頒發獎杯、獎狀、證書、出版畫冊、登報宣傳。
(6)申報時間
先進個人申報材料與201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申報材料同時報送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受理部門: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工程部)。
聯系人:宋少南、李醒冬、劉軍軍
電 話:(010)63422929轉1009、1311、1318
郵 編:1000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小馬廠6號華天大廈四層
主題詞:開展 國優 先進個人 表彰 通知
抄報:曹玉書會長。
抄送:孫玉才副會長,李鴻慶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