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文件
中施企協字〔2011〕21號
關于開展2011年度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關聯協會,會員單位,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號)和《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意見》文件有關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信用評價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信用委”)決定繼續開展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工作。現將2011年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信用評價參評對象:
1、未參加信用評價且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施工企業;
2、取得2008年度我協會授予信用評價等級的施工企業。
二、2011年信用評價時間安排:
1、資料申報時間: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7月31日止;2、實地訪談時間:8月1日至10月31日;
3、專家評審時間:11月1日至30日;
4、召開評審會確定信用等級:12月上旬。
三、2011年信用評價要求:
1、初次申請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等級的企業需向所屬行業、省級建設(建筑、施工)協會提出申請。專業性較強的企業(如冶金、電力、石油、化工、煤炭等為主業的施工企業)要求向所屬行業協會提出申請。并由所屬協會出具推薦函。參評企業按照附件三的要求務必于7月31日之前將申報資料上報信用委辦公室;
2、實地訪談。2011年初次申請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等級的企業實地訪談時間安排在8月1日至10月31日。實地訪談內容(提綱)及實施方式各參評企業可登陸中國工程建設網“信用體系”欄目查閱;
3、2011年信用委將組織對2008年度獲得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等級的企業進行復評。復評企業按照附件三要求準備資料,并于7月31日前將相關資料提交到各行業、省級建設(建筑、施工)協會。各協會對復評資料完備情況進行復核并于9月30日之前提交信用委辦公室。凡逾期未參加復評的企業,其原有信用等級自動失效。如再申請中國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等級,將按初次評價予以受理;
4、各關聯協會請安排好本行業或地區2011年度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工作,并將本年度信用評價工作計劃和實地訪談時間安排于7月31日之前報信用委辦公室。
四、參加本年度信用評價的企業將由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統一授發相應信用等級的證書、銅牌,并通過有關媒體予以發布。首次參評的企業還將獲得信用評價報告。
聯 系 人:于繼鵬 王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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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一、中國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組織實施辦法(2010年修訂稿).doc
二、中國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復評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稿).doc
三、工程建設企業社會信用評價所需資料清單(初評、復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