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21〕53號
各參評單位:
根據《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評選辦法(2019年修訂)》規定,為了完善廣州市建設工程結構評優項目的過程質量控制信息,需收取在評項目主體結構的相關綜合資料,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資料對象
參加了廣州市建設工程結構評選,并已經完成主體結構驗收的項目。
二、資料要求
1、樁基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樁基檢測資料;
2、地下結構和主體結構的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以及相應實體檢測報告;
3、有鋼結構的項目需提供鋼結構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及對應檢測報告。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資料為復印件并裝訂成冊;
2、接收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止;
3、聯系部門: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工程管理和培訓工作部
4、資料截止收取后,我會即組織專家對項目提交的資料進行綜合計分,計分結果將作為廣州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結構優良)項目的依據。逾期提交的,將不在本次計分范圍。
特此通知。
聯系人:馮衛靈
電話:83270772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解放南路123號25樓2503室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