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20〕63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取消科技成果鑒定業務的通知》(粵科函管字〔2016〕1891號)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不再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通知》(粵建科〔2017〕18號)的通知精神,科技成果鑒定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由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實行自律管理。
根據我市工程建設領域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需要,為促進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應會員單位要求,我會將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科技成果鑒定工作。
具體安排如下:
一、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為我會日常工作,接受企業動態申報,不定期組織專家進行鑒定。請計劃申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的會員單位提前做好成果鑒定資料準備。
二、市外的建筑施工企業(注冊地非廣州市)申報成果鑒定的,必須至少有1項廣州市內的實踐應用項目作為其成果研發的主要依托工程項目,同一法人單位務必統一匯總申報。
三、我會開展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是為我市建設行業科技創新提供的服務交流平臺,積極推進我市建設科技創新發展,在會員中開展的業務,不收取科技成果鑒定費用。
四、科技成果鑒定受理工作先采取網絡申報,企業根據(附件3)的資料要求,網上提交所需資料的掃描件,將申報材料以企業簡稱+成果名稱命名壓縮,郵件正文寫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發送到我會行業發展和科技工作部郵箱[email protected],我會將組織專家對電子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的成果另行通知提交鑒定的書面材料。
附件:1.科技成果鑒定管理辦法.doc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20年7月21日
(聯系人:鄒德鑫,020-8327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