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7〕52號
本地各建筑業企業: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和及時填報建筑業統計月報報表的通知》(粵建市[2017]3173號)轉發給你們,請注意新增的指標,且“廣東省建設行業統計工作平臺”已經做出調整,填報時間也有要求。請各單位認真重視,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和及時填報建筑業統計月報報表的通知》(粵建市[2017]3173號).pdf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