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7〕10號
各有關單位:
依照我會廣州建筑業企業“誠信企業”評定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我會繼續開展廣州建筑業“誠信企業”評價工作,除對已獲得誠信評價且稱號期滿的企業將重新復查,同時對自愿參加“誠信企業”評價的企業也進行首次評定。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1、2014年度通過我會評定為“廣州建筑業誠信企業”稱號的企業進行復評(名單見附件1);
2、意愿參加“廣州誠信企業”評價的企業
二、查閱資料:
(一)《廣州建筑業企業“誠信企業”評定申請表》(附件2),一式兩份;
(二)企業簡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企業業績等),復評企業提供取得“廣州建筑業企業誠信企業”稱號提供近二兩年保持稱號的具體做法;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復印件;
(四)企業近2年取得的相關認證證書、獲獎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五)企業最新的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綠色文明施工、以及與企業經營相關的業務,如材設管理、勞務管理、企業資信管理等規章制度的目錄;
(六)企業發展戰略、技術創新規劃或技術創新措施;
(七)近2年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
(八)其他信用評價所需的證明材料等。
申報企業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并應接受必要的現場調查和驗證工作。
三、申報時間:
1、復評企業請于2017年3月20日前將資料裝訂成冊交至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初評企業全年接受申報。
我會將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評價,對達標的企業及時公布和頒發證書標牌。
特此通知
聯系地址: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25樓
聯系人:關美伴
聯系電話:83270753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2月13日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辦公室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