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7〕3 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和《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粵建協〔2014〕56號 )以及貫徹實施《廣州市綠色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市府92號令)精神,鼓勵和促進我市建筑業綠色施工創建工作,發揮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節能減排工作中的導向引領作用。為此,我會大力開展建設工程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評選活動,現把2016年下半年申報并經過資格初審,符合要求的12項立項工程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立項為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單位,要加強過程中綠色施工的組織管理,按照制訂的綠色施工實施方案,認真抓好各項綠色施工措施的落實工作,并在工地入口處或醒目的位置掛設標識牌,自覺接受工程建設各方的監督。
二、已立項的工程在綠色施工專項方案基本實施后,對目標為創建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項目,要抓緊時間整理綠色施工的階段性實施情況,做好每項綠色施工內容的數據記錄和資料歸檔工作;并及早通知我會組織過程檢查,經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推薦參評。同時,項目每月要及時報送綠色施工情況表到所屬質安監站,并做好評分的記錄,相關記錄將作為項目能否獲得通過評選的參考依據。
三、各立項工程在辦理了工程竣工驗收后,申報單位需要按我會《關于發布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指導手冊的通知》(穗建聯[2016]7號)要求,組織好綠色施工專項驗收資料,并提前把驗收申請表和相關驗收資料電子版發送到我會郵箱:[email protected],向我會申請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驗收。
附件: 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項名單 。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