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7〕2 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推廣應用的通知》(建質〔2010〕170號)和《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評審實施細則》(穗建聯[2011]60號)文要求,2016年下半年我會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立項的“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項目進行了資格初審。經審核,符合條件的14項在建工程作為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立項為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項目的執行單位,要加強工程新技術應用管理,按照《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版)》內容和項目的新技術實施方案,認真抓好各項新技術應用的落實,并在工地入口處或醒目的位置掛設標識牌,自覺接受工程建設各方的監督。
二、已立項的工程在新技術應用專項方案內容基本實施后,對目標為創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項目,要抓緊時間落實相關措施內容,進行階段性小結,整理實施新技術應用的經驗,做好每項新技術應用的情況記錄和資料整理工作(包括關鍵技術的攝像和照片資料)。并及早通知我會組織過程檢查,經過程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推薦參評。
三、各立項工程在辦理了工程竣工驗收后,執行單位需要按我會《關于發布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指導手冊的通知》(穗建聯〔2016〕7號)要求,組織好成果專項驗收資料,并提前把驗收申請表和相關成果資料電子版發送到我會郵箱:[email protected],向我會申請新技術應用成果專項驗收。
附件: 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名單。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