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6〕30 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和《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粵建協〔2014〕56號 )以及貫徹實施《廣州市綠色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市府92號令)精神,鼓勵和促進我市建筑業綠色施工創建工作,發揮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節能減排工作中的導向引領作用。為此,我會從今年開始,大力開展建設工程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評選活動,現把上半年申報并經過資格初審,符合要求的21項立項工程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立項為2016年上半年廣州市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單位,要加強過程中綠色施工的組織管理,按照制訂的綠色施工實施方案,認真抓好各項綠色施工措施的落實工作,并在工地入口處掛設標識牌,自覺接受工程建設各方的監督。
二、已立項的工程在綠色施工方案內容已基本實施后,要進行階段性小結,對目標為創建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項目,更要抓緊時間落實相關綠色施工的措施,并及早通知我會組織過程檢查,經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推薦參評。同時,項目在接受過程檢查前,要認真小結實施綠色施工的經驗,做好每項綠色施工內容的數據記錄和資料整理工作;另外,每月要及時報送綠色施工情況表到所屬質安監站,并做好記錄,相關記錄將作為項目能否獲得通過的綜合評價依據。
三、各立項工程在辦理完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需要按我會《關于發布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指導手冊的通知》(穗建聯[2016]7號)要求,組織綠色施工專項驗收資料,并提前把驗收資料電子版發送到我會郵箱:[email protected],向我會申請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驗收。
附件: 2016年上半年廣州市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項 名單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6年7月18日
抄 送: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質量安全處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辦公室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