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于2000年由時為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制定并發布,期間在2003年、2006年、2011年廣州市建設主管部門都做出修訂。
隨著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移,從2016年起,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工作已完全交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組織進行。
為認真履行為政府服務、為社會服務、為企業服務、為行業服務這一工作要求,我會經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同意,負責對《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2011年修訂)》進行再次修訂。修訂后的辦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評選組織從政府層面轉移到行業協會層面;二是把住建部及省住建廳、市住建委倡導實行的“綠色施工”要求融入安全文明施工評選活動中,并作為要素納入評選條件。
經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同意,現將《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公布,該辦法從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4月28日